我朋友在外地开电脑手机等维修店,包括售后服务,于本月4号被对方叫去维修,大概修了1个多小时没有修好

我朋友在外地开电脑手机等维修店,包括售后服务,于本月4号被对方叫去维修,大概修了1个多小时没有修好,对方老板看电脑没修好,就不准我朋友派出维修的人走,还强行扣留人质达两个多小时,还发生了争论,维修人员就打了个电话给他师父,也就是我朋友,我朋友立马叫了几个徒弟去理论,到背后动起手来,我朋友一行大概6一7个人将对方公司的设备一顿猛砸,大概物价鉴定5万元左右,后对方报案派出所已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请问能成立吗?

当然成立啊,人证物证俱全。你朋友当时就不应该找他理论,应该先报警,而不是打烂人家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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