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勤杂工的,当初答应老板做到过了年四月份,但没有跟老板说辞职就直接走了,上了25天班,能要工资我没有辞职直接就在离我家近的饭店上班了,我还能要来工资吗?
老板同意支付我半个月的工资,我没有同意,我总共上25天班,老板说我没有辞职直接走人那十天是赔偿的损失,请问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吃亏就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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