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砸车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赔偿金额。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如下: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扩展资料
住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刘先生昨天反映,2月1日早上上班前,发现自己的小轿车玻璃被砸破了,而遇到类似情况的车主还有约30人。目前坪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据刘先生介绍,他是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的高桥新村的一名住户,2月1日早上7时许,他起床去上班,结果发现自己驾驶位后排一侧的车窗玻璃被砸坏了。所幸车上并没有放什么值钱的东西。他随后发现,与之停泊在同一条路的小轿车约30辆也被砸了。刘先生的朋友在赶来处理并进行清点车内情况后发现,自己放在车厢里的几百元钱“红包”被砸车者顺手牵羊。
刘先生表示,他们的车辆是停放在开放式的“城中村”,所以找不到管理处给予赔偿。而且,找保险公司赔偿的话也会增加自己第二年的车险费用。所以虽然车窗玻璃被砸破了,但刘先生和其他车主都打算自己掏腰包修补,玻璃的更换费用大约是500多元。不过他们希望警方能找到犯罪嫌疑人。
随后,刘先生等多名车主前往坪地派出所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秦兴梅 实习生 黄晓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保险公司会陪吗
追答看你入没入车窗险,车窗是单独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