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母亲都因身体原因住院,跟着我儿子也生病在家需要人照顾,所以我实在没时间不得已逾期大概24天左右才还房贷及交清罚息.现在没有拖欠银行一毛钱.可律师来电说银行已委托她将我起诉并已移交法院,让我去了律师行.当面她说让我交2千元钱她就帮我撤诉.但事情至现在已一个月才余.一直从未收到任何法院的电话及传票.单纯的只有律师行打的电话及律师行的一封律师函而已。请问这种情况银行是否真已起诉我了?如果起诉了为什么没有传票?再有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