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成立和投入产出承包是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中石化”,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副部级中央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265亿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具体其公司运营问题,建议联系其公司官方渠道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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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1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到2000年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用好1亿吨原油资源,振兴石油化学工业,是中央确保翻两番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在石油工业部和有关部委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83年2 月10日,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联合上报关于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报告。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4部委的报告,决定组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央规定:中国石化总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盈亏自负的经济实体,对所属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在北京成立,作为部一级经济实体,直属国务院管理。通过这一改革,打破了“条条”和“块块”的分割,将原来分别归属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和若干省区市管理的39个重要炼油、化工、化纤企业,组成了一个行业性总公司。这对优化生产要素组合、用好1亿吨原油资源、振兴石油化学工业,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1984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进一步推进改革,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案》,确定1985—1990年中国石化总公司实行“四定”、“四保”、“四包”为主要内容的投入产出承包。目标是6年内累计完成投资300亿元,实现利税900亿元,其中1990年实现利税200亿元。在胜利完成首轮承包任务的基础上,国家对中国石化总公司又实行了1991—1995年的第二轮投入产出承包,其主要内容是“五包”、“五定”、“三保” “五包”指企业包原油产量、包原油统配商品量、包外供天然气量、包新增地质储量、包新增生产能力。“五定”指定包干时间、定油田勘探开发区域、定资金、定包干分成比例、定包干分成资金的使用。“三保”指部里保统配和部管物资供应、保原油外运和销售、保用电指标。,目标是5年累计完成投资545亿元,实现利税1000亿元。到1995年也都超额完成了承包指标。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在两轮投入产出承包过程中,充分运用承包经营的机制作用和中央给予的支持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建成投产了20世纪70年代末成套引进的包括4套30万吨乙烯在内的10个大型石油化工项目;充分发挥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搞好原料互供,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企业经济责任制,调动企业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石油化工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1997年与1983年相比,中国石化总公司的原油加工能力从9705万吨/年扩大到17875万吨/年,增长84.2%;乙烯生产能力从60.64万吨/年扩大到295.7万吨/年,增长3.88倍;主营业务收入从272.49亿元增加到2364亿元,增长7.7倍;实现利税从99.5亿元增加到316亿元,增长2.2倍。15年累计上缴中央财政2119亿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