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荒的土地能确权吗?

如题所述

私自开垦的四荒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如果给与确权到个人或者户,容易激化其他村内民矛盾引起纠纷,容存在纠纷的土地暂缓确权

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工作可以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则是工作的目的。人如果不工作的话,生活不仅没有保障,还会碌碌无为,失去价值和乐趣。但如果只工作的话,就没有时间享受生活,这样的经历是不快乐的。

"工作狂",这个词汇大家不陌生,印象中这是当代产生的一个极新的词汇。它指的是对工作极度投入、近乎痴狂的一种人,这种人大概是不会"生活"或顾不得谈"生活"的。

其实这样的人很早就有,当然也遍及各地,只是未曾使用这个词罢了。似乎每一个堪称伟大的人无不是忘我工作的人。我们暂时把这种人说成是:工作第一、生活第二的人。甚至是人生中只有工作的人。

再就是所谓追求极致生活的,他们不一定非常富有,对工作也有热情。只是他们认为工作是简单又简单的,在他们的世界绝不容许将生活说成是"日子"。应该说这样的人过的是极度潇洒和惬意的,他们的生命的意义在于此。这种人算是: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人。

还有一种人最最理想、数量很多。那就是将工作和生活严格分开,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们的原则和愿望,从不混为一谈。他们认为工作和生活是同样重要的,工作是他们的需要,生活是他们的追求。

我还想说起这样一种人,生活无疑是他们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实他们内心也没有关于生活的概念,他们只是有这样的逻辑:工作是为了生活,或者说,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工作就不能生活。

这时候的生活的概念好像只是"活着"或"生存"。其实不然,它是一种意识。我觉得在我国传统里有这样的意识,所有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的思路是受到这种逻辑的限制的。

我们当然不能忘记这样一群人,他们是一群快乐的人。在他们的世界里,工作和生活都是艺术化了的。他们从不思考活着是为了工作还是工作是为了活着的问题。在他们的每一天里,都是享受的。

还有多种多样的人,有的是我们无法形象地形容的。

生活是一个人一生的全部过程,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一样,没有了工作,就是一点残缺,便不完满。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人为了工作而暂时放弃生活另一部分,生活不只是活着,但是活着是生活的基础,只有生活起来,才算是真正地活着。

掌握好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是有利于我们的身心愉悦和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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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2
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

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12
私自开垦的四荒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如果给与确权到个人或者户,容易激化其他村民矛盾引起纠纷,存在纠纷的土地暂缓确权,而且农村很多四荒地目前没有确定具体用途,所以不能进行确权;虽然不能确权,但是仍由开垦农户耕作,只是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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