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别人合伙做生意,签了一份合同,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

在去年,当时是因为年纪小21岁,第一次跟一个朋友说合伙做生意!因为是朋友所以没有顾虑什么,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也签了5年的合同!但是我知道,那份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刚开始效益不是很好,家里压力又很大!所以想退股,另寻出路!但是,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的,就是要入股了,就不能到外面去工作,不然分红和股份就全没有了!当时找他谈,一分都没有退!但是当时打击很大,因为是第一次创业,又是家里拿的钱,所以那时都快崩溃了!家里人都说要带人去砸了那个店,但是碍于平时都是以兄弟相称的!不想弄的很难堪,所以,我都是跟家里人说要了一些回来!今年年头出来的,也没有签什么退股合同,出来后,就没有联系了!现在外面多说:我被骗了,出钱帮别人打工!而且到现在那个店还是在正常营业的!而且每个月都是有收入的!当初大家合作的理由就是冲着大家都说什么有共同目标什么的!而且平时关系不错!但是他太欺人了!平时生活上的一些什么都不说!也仗着他是大股东,又说什么兄弟一家人的!也不好说!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痛苦!因为我付出的,不只是金钱,还有我对他的兄弟情义和信任!我什么都没想,交了钱,开了店!后来就定了个合同!是5年期限!5年之内不可以去别的地方发展,什么都由他安排!因为信任他,当时也没多说什么!心想反正不会有什么问题!合同内容都是他一手操办的,弄好叫我签字!我都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到底生不生效!我希望有律师朋友告诉我!如果我要打官司的胜算有多少!还有就是我出来之后就没有拿过分红了!
有没有详细一点的答案!还有就是我的合同已经弄丢了!但是我有以前分红的表,上面有签字的!还有收据!

1、合伙合同,也可称合伙协议,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合同。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5、合伙后不能随意退股抽逃资本金,影响合伙企业正常经营。符合条件才能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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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违背当事人意愿签订的合同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29
询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