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发布和传阅的明码电报的简称,区别于外部电报和内部密电。内部明电的内容不具有保密性,一旦泄露到单位之外,不会造成危险,因而在发送和发布时不采用加密技术。
常见的如单位内部一般事务性的通知等。内部明电带有公文性质比会议通知更具有法律效力。公文保密是公文处理的一项内容。有的公文具有机密性,这由公文制发机关所具有的权限来确定。
一般情况是:绝密级限由国务院及其授权单位确定,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拟定的绝密范围必须上报国务院、党中央书记处,或经授权的部委、省市自治区认定和批准;机密级限由国家地市级和地市级以上单位确定并颁布;秘密级限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单位确定并颁布。
机密文件不准使用普通邮政传递。一切尚未公布的公文,经办人员均不得随便给无关人员阅看或谈论;绝密公文应放在安全场所并由专人保管,禁止擅自携带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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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保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明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