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止在某些区域抽烟,未做禁止区域是可以抽烟的。香港法例第371章,一般称作吸烟条例或禁烟条例。条例于1982年订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
此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区域吸烟,并就烟草产品的包装、售卖及推广等方面作出限制和规管,并陆续修订,2006年香港立法会通过大幅扩大禁烟范围,在餐厅、酒吧、公园、扶手电梯以至室内公共地方等,均会作不同程度的禁烟。
扩展资料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长高永文说,香港执法部门2012年就违例吸烟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9363张,法庭传票566张。按照《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在指定为禁止吸烟区的区域内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罚款1500港元。
控烟办公室依靠控烟督察执法,处理有关吸烟的查询和投诉个案,并就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规定进行巡查和检控行动。
在2012年,控烟督察共收到约18000宗有关吸烟的投诉,进行了逾26000次巡查,发出超过8000张有关吸烟罪行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及约180张传票。在香港,在禁烟区内吸食电子烟也属违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香港一年近万人违例吸烟挨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吸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