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监狱探视犯人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探视服刑人员,可不是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也不是想怎么见就怎么见的。探视服刑人员,是有着严格规定的。下面是和楼主所属情形相关的一些规定:

《罪犯会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9条:
“《会见证》由监狱管理局统一制作标样,各监狱按照标准样式制证,监狱狱政科统一填发,负责管理”。
第10条:
“会见证的内容包括会见人的基本情况、照片、与罪犯的关系、身份证号码(未成年人亲属除外)、《会见须知》等”。
第11条:
“罪犯亲属及监护人要求会见罪犯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关于会见人与罪犯关系的证明,向监狱狱政科申请办理会见证”。
第15条:
“会见罪犯的人员只能是罪犯亲属及监护人。
亲属指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
第16条:
“罪犯会见亲属每月一至二次,每次半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一小时”。
第20条:
“罪犯亲属会见罪犯时须持会见证、身份证(未成年人除外)到监狱狱政科登记。设有会见室的监区,可由监狱授权监区登记办理”。
第21条:
“狱政科审查后,认为符合会见条件的,应填写《罪犯会见通知单》由罪犯所在监区派干警带押,安排会见”。
第28条:
“亲属送给罪犯的衣服、日用品、学习用书籍,经管理干警检查后,可以交给罪犯使用。罪犯亲属送来的少量现金,由监狱按规定登记上册,当罪犯有正当用途时,予以支付”。

看了以上规定,楼主应该明白了吧?

下面具体回答楼主所提问题:
1、只有户口本,不知道可以见到我爸爸不?
答:不行。必须有身份证。

2、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可以?
答:手续还是比较多的
(1)申请“会见证”。
所需材料:
身份证、照片、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会见人与罪犯关系证明”。
申请地点:
狱政科。
(2)登记:
所需材料:
身份证、会见证。
(3)探视:
由监区负责安排。

补充答案:
楼主说:我的老家在河南啊,我不可能跑回老家开证明吧?
答:开证明是必须的,没有证明,不能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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