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五颗星的含义:大星星代表的是中国共产党,另外四个小星星所代表的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者是曾联松,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一星较大,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三,居左;四星较小,其外接圆直径为旗高十分之一,环拱于大星之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于1949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开始征求国旗图案,1949年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幅(一说为3012幅)国旗图案,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通过了以五星红旗为国旗的议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197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