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

如题所述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决如下:
1、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2、在第一次起诉后,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离婚;
3、第二次起诉时,若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4、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以及第一次起诉的判决生效单。
离婚程序的基本流程:
1、起诉阶段: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附上婚姻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2、立案阶段:法院审查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
3、调解阶段:法院通常会先行调解,尝试促成双方和解;
4、开庭审理阶段:调解不成时,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
5、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书会载明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6、判决生效阶段: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如无异议,判决即告生效。若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准的情况下,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起诉讼,并且在第二次起诉时必须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如能提供重婚、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证据,法院通常会同意离婚,并要求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婚姻状况、财产、子女信息及前次起诉的相关法律文书,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