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经营范围算不算非法经营

如题所述

超出经营范围不算非法经营。
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并不等同于非法经营,但它属于违法经营,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果企业超出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在严重的情况下,如果超范围经营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一家医药公司如果在其营业执照核准的中药、中成药批发、零售范围之外,还批发、零售西药和保健品,这种行为就被视为超范围经营。
经营范围的定义:
1、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其经营能力和经营目的确定的从事商品生产、商品销售或者服务项目的范围;
2、在企业注册时,需在营业执照上明确表述其经营范围,这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
3、经营范围的确定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包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
4、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变更登记程序合法调整经营范围;
5、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上所述,虽然超出经营范围的行为不直接构成非法经营,但它仍被视为违法行为,企业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和取缔,且在情节严重时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如同医药公司未经核准而经营西药和保健品的案例所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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