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回答,您的回答让我豁然开朗,可是我还有许多疑问,这也是每一个被征地者都关注的问题: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一定比商业性开发的补偿标准低吗?好像全国新的基准地价已经做完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是否和此有关系?我们已经被威胁:如果拒不搬迁我,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得不到保障了,因为他们要停水断电,请问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们都拒绝搬迁都拒绝签合同,我们应当如何去做?其实我们假如都很有很有钱,也不会理会此事,他们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被改造的地区居民以农民工居多,我们千辛万苦出外打工,好不容易买到城镇户口,好不容易在县郊买到了房子,补偿标准又让我们都不满意,凭良心我们不想和起来闹事,我们也只是想通过闹些矛盾,使自己得到满意的补偿,我们应当如何合法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