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生产的炮竹虚拟商标是违法吗

如题所述

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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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违法,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2个回答  2016-05-26
第3个回答  2017-04-14
1.首先自己生产炮竹未经专门机关批准是违法行为,会没收产品罚款,严重的会判刑。

2.虚拟商标法律上是没有这个概念的,只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之分。估计你说的虚拟商标是没有进行注册但作为商标用途使用的标识,虚拟商标是没有在商标网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受到保护的

3.这个违法不违法,基于以下两个条件:

1、有没有生产经营资格。

2、虚拟的商标是否对已有的商标构成侵权。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而商标需要在商标局注册成功以后才具有商标的法律效应。

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的,涉及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商标法》等多项。

建议:文明生产,合法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