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01
按规定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后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复核,过期就不受理了,只能通过法院来划分责任,但法院一般不会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除非你有相反的证据能证明,这个非常难了!事故认定书底部小字中应该对复核的期限也有告知的!
损失赔偿的问题,如果是同等责任,就意味着对事故的你也要承担责任,双方各一半,而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事故,同等责任情形下机动车责任也可以适当的多些,承担60%,具体要看法院认定了!如果你的损失6000元可以确定,那车子的交强险先赔偿2000元,剩下4000元你自己要承担40%,对方赔偿你2400元,而对方车辆2000元损失你要赔偿800元,相抵后,保险公司赔你2000元外,对方再赔你1600元!
流程就是双方现协商,对损失认定,然后一起找保险公司理赔2000元,对方另外再给你赔偿1600元,这样走不通那就只能通过到法院诉讼解决了!你说的没有发票证明6000元损失对你很不利,诉讼中你有义务证明自己的损失数额,且对方坚持不认可的话,就要你申请评估鉴定损失物品价值了!建议最好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