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对方不赔偿派出所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轻微伤对方不赔偿派出所的处理如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轻微伤对方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出现打人者不愿意赔偿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不愿意赔偿,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是可以不追究其行政责任,如果调解失败,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则将会被施行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的惩罚。并且在处以十五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后仍然需要向轻微伤当事人赔偿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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