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打了别人一拳,打脸上了,有伤痕,对方报警了,对方说头疼,鼻子疼,这种属于哪种犯罪?

如题所述

从你说的情况看估计是轻微伤,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对你方进行行政拘留的.
果你们之间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那么对方同意调解的话也可按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建议你们和对方协商赔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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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11
民事纠纷 轻伤都算不上 最多调解下 出门后你再打他
第2个回答  2007-02-12
在美国这是可以申请赔偿的,而且政府是鼓励的,在中国,这我觉得还是比较平常!年轻人打架是正常的,谁都有冲动的时候,所谓不打不相识吗!
第3个回答  2007-02-11
需要法医鉴定的,轻伤就能构成刑事责任了。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