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拒绝离职吗?

因为我找老板要了一次一直拖欠的奖金,老板要辞退我(目前只由人事电话口头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没去),我不想离职,因为10月刚结婚计划年底怀孕,如果这时被辞退生育险会中断,也几乎不可能被新公司聘用。目前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手里有一份今年7月份签署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有没有权利停发我的工资和停缴保险,我可以正常上班吗?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我怀孕了公司是不是就不可以辞退我了?

可以拒绝辞职。公司明显违背劳动合同法。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及约定,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没有权利停发你的工资和停缴保险,你可以正常上班。你若怀孕了,公司不可以辞退你,劳动合同法有明显规定。追问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等他下达书面的通知吗?然后申请仲裁后继续去公司打卡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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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过了试用期,只要劳动者不违反企业合法的规章制度,不犯罪,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辞退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间辞退劳动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情况,你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走法律程序肯定是对你有利。关键是你要保留充分的证据。另外,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劳动合同一天不解除,劳动关系就正常持续。追问

充分的证据指的是什么?我手里有劳动合同。

追答

补充上面的问题,如果你想继续呆在这个公司,只要你不违法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不给公司带来重大的损失,不同时与第二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被刑事追究,那么公司就无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非这个公司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者本人不胜任工作等)。如果你不想呆在这个公司了,就是说用人单位提出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你在公司工作1年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你可以的到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文本就是证据之一,另外,你应该保留公司应该向你发放奖金的和老板拒绝的证据,这个应该可以收集到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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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3-03
要看公司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了,如果是以下情形,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赖着不走,公司不给你发工资你也没办法啊!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12-03
你坚决以各种方式表达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公司坚持辞退,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应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因你有1年以上的工龄,赔偿金那么就是4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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