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离婚女方如何得到补偿

如题所述

  退伍后不属军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正常法律规定的分配方式即可。
  特殊的一点是退伍费,《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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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30
与现役军人结婚才是军婚。退伍后就不再是军婚,因此原来是军人的一方就不再享有特权了。一切按照普通老百姓的离婚方法补偿。同事要看离婚的时间节点,离婚时,一方依旧在服役,按军婚处理。离婚时,军人方已经退役,按普通离婚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