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不同,可分为网上申领和线下申领。上海地区可通过移动客户端“上海人社”APP、“随申办”APP及“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及相关的移动客户端网上申领。线下失业金领取的手续如下: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填写好失业金领取申请书并办理失业登记;
3、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法规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