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02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 \' 再生父母 \' 。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22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 \' 再生父母 \' 。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
第3个回答 2010-11-23
包公的传说
包公,名包拯,字希仁,宋朝合肥人,曾任开封府尹,是宋朝有名的清官。他铁面无私,执法公正不阿,替民伸冤除害,深得人心。
断鸡蛋
传说包拯三十岁当了开封府尹。那时,他已经是个有智有谋的清官,隔着窗棂吹喇叭——响声在外啦!推荐他来京主事的,是当朝大师王延龄。此人是三朝元老,白胡子齐腰深,还日夜思念着国事。包拯虽是他推荐的,但是他对包拯的人品、才智究竟怎样,还了解的不那么清楚,总想我个机会试试包拯的才能。
这天一早,老太师刚刚起身,漱洗完毕,要仆人端上早点,三个五香蛋。他一个鸡蛋刚吃完,忽听家人禀报:“新府尹包拯来拜。”
王延龄一听,惊喜异常,一面吩咐:“快请。”一面脑子转开了:“我何不借此机会当面试试他呢。”
怎样试呢?王延龄拿着筷子,正要夹第二只蛋时,主意来了。他赶忙放下筷子,端起蛋碗放到桌上,对丫环说;“秋菊,你替我办件事好吗?”
秋菊说:“老太师尽管吩咐。”
王延龄指着桌上的五香蛋说:“秋菊,你把这两只五香蛋吃了,任何人追问,不管怎样哄骗、威胁、烤打,你都不要说是你吃的。凡事有我做主,事后再赏你。”
秋菊听了一愣,可是老太师的吩咐又不敢拒绝,只得照吃了。
王延龄看她吃了,就走出内室,到了中堂,见到包拯后寒暄了几句,便说;“舍下刚发生一桩不体面的事,想请包大人协助办理一下。”
包拯说:“太师不必客气,有事只管吩咐,下官一定照办。”
“那好。”
王延龄说罢,便起身领着包拯走到内室指着空碗说:“每天早上,我用三只五香蛋当早点。今日,刚吃了一只,因闹肚子,上厕所一趟,回来时那剩下的两只蛋竟不见了。此事虽小,不过太师府里怎能容有这样手脚不干净的人?”
包拯点点头,问道:“时间多长?”
“不长。头尾半顿饭的时间。”
“这段时间内,家里有没有外人来了又走的?”
“没有。”
“老太师问了家里众人吗?”
“问了,他们都说未见。你说怪不?”
包拯思索片刻说:“太师,只要信得过,我立即判明此案。”
王延龄双手一拱,说:“那就仰仗也大人了。”
“太师:恕我放肆啦!”
“不必客气。”
包拯挽起施子,走出内室,来到中堂,吩咐说:“现在太师府里大小众人,全部集中,一厢站立。”
常言说得好:“宰相家人四品官。”这些家人虽然站立一旁,并不把新府尹放在眼里。
包拯一见火了,桌子一拍,喝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今日,我来办案,诸位休得怠慢,免得皮肉吃苦。谁偷吃了太师的五香蛋,快说。”
众人一惊,顿时,老实了。可是包拯连问三次,这些家人竟象木头桩子一样,闷声不响。秋菊站在那里,也象无事的一样。王延龄在一旁睁大眼睛,装着急于要把此事弄明白的样子,眼看众人一言不发,他想:“包拯啊包拯,这事够你喝一壶了,下一步你难道和一般官员一样动刑吗?即使棍棒下面找出犯人来,也不算高明。”想到这,故意说:“包大人,常言说,肉怕渣,人怕打,既然他们不说,你用刑吧!”
包拯把手一摆说:“不。”转脸对众人冷笑两声,说:“偷蛋的,你不招认,我自有办法。来人啊,给我端碗清水和一只空盘子来。”
“是。”随从答应着去办了。
王延龄看到这里,心里乐了,包拯果然名不虚传。审理案子能够动脑子,不屈打成招。
王太师正在想时,随从把一碗水和一只盘子拿来了。包拯个随从把盘子放在屋中间。然后说:“每人喝口水,在嘴里激漱吐到盘子里,不准把水咽下肚。”
头一个人喝口水,漱漱吐到盘子里。包拯瞅瞅盘子里的水,未吱声,又让第二个人把水吐到盘里。包拯又瞧瞧,又未吱声。轮到第三人,正是秋菊,她拒绝喝水漱嘴,包拯离了坐位,指着她说:“嘿嘿,鸡蛋是你偷吃的。”
秋菊顿时脸红到脖子梗,低头搓弄着衣角。王延龄忙说:“包大人,你断定是她偷吃的,道理何在呢?”
包拯说:“大师,刚吃过鸡蛋,一定会有蛋黄渣子塞在牙缝里,我让他用清水漱嘴,再吐出来,就根据吐出来的水里有无蛋黄沫子来判断。她不敢喝清水漱嘴,不是她是谁呢?”
一席话说得太师点头称是。心想,这包拯还真有招数哩。口里却说:“包大人,此事已明,算了吧,让他们散吧!”
包拯摇摇头说:“不行。案子到此,只明了头,尾还没收呢。”
“此话怎讲?”
包拯严肃地说:“秋菊只是为人捉弄,主犯不是她。”
王延龄一惊,想不到包拯这么年轻,遇事想得这么周全,办事这么干练。索性试到底吧,便说:“包大人,这样说她吃鸡蛋是受人指使啦,此人又是谁呢?”
包拯认真地说:“此人就是太——师——你。”
“啊!”
王延龄笑着连连点头,转脸对众人说:“这事正是我要秋菊做的,为的是试试包大人怎样断案。包大人料事如神,真是有才有智。你们回去,各干各的吧。”
这时,秋菊脸上才现出笑容,和大家一道散去。
等人走后,王延龄问道:“包大人,你根据什么断定是我指使秋菊的呢?”
包拯说:“秋菊已是个大姑娘,懂得道理,犯不着为两个鸡蛋闯下祸,这是一,二是,当我知道是她吃了鸡蛋时,她感到羞愧和委屈;三,这一条,也是最重要的,在全府众人面前她被当众说出是偷吃,这事根根绊绊的不向众人说清楚,秋菊就不能过安分日子,会因羞愧而寻短见的。太师虽是开玩笑,试试我的才智,我要是一步处理不慎,不是会闹出人命来吗?”
一席话,说得王太师连连点头,佩服地说:“包大人,有你坐开封府,我放心啦?”
你减减吧O(∩_∩)O
第4个回答 2010-11-23
1.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墨砚沙」的沙洲,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
2.历史上的真包拯确实大公无私,做了官以后对家里人的要求也很严。他曾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已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谁要是做官犯了贪赃,死后不得葬进包家祖坟。所以包拯一直被人们视为心中的清官偶像也就不奇怪了。
3.为了父母辞官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4.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了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再生父母}。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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