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非正常损失下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具体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上级批示后: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是什么?
“应交税费”科目的三级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企业存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属于非正常损失。对非正常损失做进项转出处理,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非常损失进项转出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其实是个资产类科目。但它对应的资产类科目肯定符合“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这一规则,“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有点类似“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都是过渡性科目,一般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它的余额都进入了当期损益类科目了,而进入损益类科目,借贷规则正好反过来,贷方是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减少),借方是费用增加,如流动资产盘盈是冲减管理费用。
进项税额是什么?
公司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所缴纳的一定的税费称之为进项税。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公式进行计算: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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