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如题所述

劳务派遣是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而采用的一种用工模式。由于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需要有法定理由,因此有人疑问,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企业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黄女士于2010年2月开始在某物业公司的客房部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为2500元。2012年8月,物业公司以黄女士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务派遣协议,并要求她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合理吗?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的葛飞律师解答:在本案中,物业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虽然物业公司与黄女士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但实际上双方建立了劳动雇佣关系。物业公司在招聘黄女士时并未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因此双方应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并且物业公司还应为黄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费。物业公司错误地认为双方是劳务派遣关系,因此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承担相关义务,这种观点曲解了劳动合同法,误解了“劳务派遣”的实质。无论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动雇佣关系,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企业无法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在经济赔偿方面,黄女士共计工作了2年零7个月,因被无故辞退,应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物业公司的违法解除,应支付两倍的赔偿金,即6个月工资。此外,物业公司要求黄女士立即离职,还应额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三倍计算,但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企业与员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企业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以下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辞退员工:
1.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
2. 用工单位符合裁员规定,需要裁员的,可以辞退被派遣员工。
3. 用工单位因宣告破产、提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无法履行劳务派遣协议,可以辞退被派遣员工。
4.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用工单位可以辞退被派遣员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 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2. 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
3.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葛飞律师,经济学学士,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合肥市知名律师,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理事,公益律师。擅长民商事法律领悟、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等,欢迎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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