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女方 但是11年来,一直没有过户,也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时间,现在怎么要回来?

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女方 但是11年来,一直没有过户,也已经过了申请强制执行时间,现在怎么要回来?如果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

理论上没有过户也不影响的,因为法院的判决判给了谁,100年后去过户都不影响,只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你可以自行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管理部门应该依照法院的判决给予办理。
如果房子卖掉,一般来说你是不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了,但是可以要求收取卖房款。但若能证明买房人当时明知是你的,而非卖房人的,仍然购买这套房子的话,那你依然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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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1
  法院依法出具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女方来讲,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无需男方的协助即可。
  如果男方一直占用该房屋,作为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停止侵权行为,搬离房屋即可。
第2个回答  2010-12-16
以当年的判决书为主要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腾房。在法院判令男方腾房的判决生效以后,马上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男方把房子卖了,那你只能要求男方赔偿了。
第3个回答  2010-12-16
如果是法院判给了女方,这套房子在产权部门查,应该是写着查封的,肯定过不了户。建议你们先协商,不行就只有找律师在打官司了。
第4个回答  2010-12-16
可以要求对方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