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阶段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如题所述

普通高等学校阶段学历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2021年应届毕业、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学生必须以应届生身份参加工作,即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岗工作;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岗工作;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并到岗工作。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申请方式:

1、首次申报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的高校毕业生,可在签订基层单位就业协议后,于当年11月30日前填报《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同时附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身份证、最高毕业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毕业高校学籍和学生资助部门审核并盖章。

2、毕业生携带以上材料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审查学生就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学生将《申请表》、工资发放证明、就业协议、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初次申请已审核通过的,第二年、第三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高校出具审核意见,只需携带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工资发放证明、身份证、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