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人员回原单位上班的规定

如题所述

刑满人员回原单位上班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只要单位没有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就可以回原单位上班;
2、事业单位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缓刑期间依然在原单位工作,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3、缓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工龄;
4、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
5、上述人员经审查核实后,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6、如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不再补发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刑满人员养老保险规定:
1、一般来说,企业退休人员只要在60岁退休时缴满15年的最低社保缴费年限,都可以在退休时正常领取养老金。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就应该享受对应的社保权利;
2、但是对于被判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处理方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情形:
(1)无养老金;如果被判处拘役、管教、有期徒刑的退休职工,在服刑期间是不发放养老金的;
(2)有养老金,但是有限制;如果是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或者监外执行的退休职工,可以继续发放养老金。但是这种情况的养老金是受限制的,对于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政策是无法享受的,比如每年的养老金上调政策。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养老金是打折发放的,不能全部享受养老金福利;
(3)有养老金,但是无死亡待遇;如果企业退休职工在服刑期间不幸死亡,家属是可以继承职工的个人账户剩余的养老金的,但是无法享受死亡待遇,比如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其实这也是变相地降低了养老金待遇;
(4)不参与调整;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在恢复政治权利后,可以恢复养老金,但是刑满释放后第一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5)暂时停发;在退休后,只是犯罪嫌疑人被通缉,或者属于在押人员还没有定罪阶段,在被这个时候的养老金待遇,是暂时停发的。这里强调的是暂时停发,以后是否补发就看是否被判有罪,如果有罪就没有养老金,如果被判无罪,那么在被通缉或羁押期间所停发的养老金可以补发。
综上所述,关于刑满人员回原单位上班的规定,先要看原单位同不同意接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是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与不解除,用人单位是具有选择权的。如果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按照规定在十五日内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