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了教师“退出机制”,在职教师会更敬业,有更好的师德师风。
教师退出机制,无非是末尾淘汰制,在县管校聘政策的实施下,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这就要求老师必须积极上进,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与时俱进,刻苦钻研,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
另外对于一些老师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体罚学生,不做与老师身份不符的事。再就是国家禁止在职老师补课,那些在顶风违规补课的老师就会权衡得失,不敢再违规补课了。否则这些老师会得到处分,最容易被调整出教师队伍。
第二:有了教师“退出机制”,有可能让一些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教师队伍。
我们知道,教师之所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是因教师有编制,职业比较稳定,而且教龄越长,职称越高,收入越高。而初入教职年轻教师,由于工龄短、职称低,收入非常有限,跟那些高薪职业相比,相差很大。这样一来,一个不稳定的教师职业,一个收入不高的教师职业如何能吸引优秀人才来加入呢?这值得深思。
第三:如何保障老教师的利益?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年纪太大是不适合一线教学的,因为他们精力有限,颜值低,与学生之间的代沟大。而这些教师曾经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了教育。如果按照末位淘汰制,这些老教师被淘汰的可能更大。如果不能保障这些老教师的利益,那么会打击一大批在职中青年教师,也会让年轻人不敢入职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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