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字笔顺”与“书法笔顺”的思考?

如题所述

“汉字笔顺”与“书法笔顺”

偶看到小学课本里有“上”字的笔顺如图。学习书法的人都知道,在书法里“上”字应当先写上面的短横其次在写竖笔最后写长横。诸如此类“汉子笔顺”与“书法笔顺”不同的字还有很多,例如“必”字,“耳”字,“为”字,“皮”字,“成”字,“舞”字,“乃”字等等。

以下所述之写字的笔顺均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中所考!

“必”字的汉子笔顺为:左点、卧钩、上点、撇、右点,其书法笔顺为“撇”,“钩”,“上点”“左点”,“右点”。

“皮”字的汉字笔顺为:横钩、撇,其书法笔顺为撇、横。

“成”字的汉字笔顺为:横、撇,其书法笔顺为撇、横。

“乃”字的汉字笔顺为:折、撇,其书法笔顺为撇、折。

“耳”字的汉字笔顺为:上横、左竖、右竖、两短横、下横。,其书法笔顺为上横、左竖、两短横、挑、右竖。

“为”字的汉字笔顺为:力、两点,其书法笔顺为点、撇、横折钩、点。

“舞”字的汉字笔顺为:撇、横、横、四短竖、横;书法笔顺为撇、三横、四短竖。



此类字还有很多,不多赘述。那么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

学习书法的人都知道汉字的演变顺序,大致为 :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规范汉字(楷书)的成熟始于唐代,从唐代至民国,标准汉字沿习千余年不曾更易。其中汉字的笔顺更是从书体的演变至成熟都有规律相传不能更变。

比如“火”字,其如今教育部提倡的写字笔顺为:左点、撇、右点、捺。然而书法人在写这“火”字的时候,其笔顺为:左点、右点、撇、捺。

王羲之行书“火”字

王铎草书“火”字

如上图所示,书法中楷书规范字“火”字之所以先写两点与书法发展的源流有关。这样写楷书“火”字,在学习行书、草书,对于行书法则、草书法则的理解就顺利成章,水到渠成了。

例如“为”字。

王羲之行书“为”字

王羲之草书“为”字

如上图“为”字的草书与行书写法。

此类字还有很多,不多赘述。那么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

建国后,推行汉字简化,将传之千年的繁体字“化繁为简”。通过简省笔画,把繁体字和俗体字作为规范文字使用。1956年中国大陆讨论文字改革,认为“ 汉字 是一种落后的字体”,所以“必须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样”。于是简化汉字与汉语拼音方案成为大陆主流。

( 鲁迅 也曾经说过:“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并认为“汉字是愚民政策的利器”,是“劳苦大众身上的结核”,“倘不先除去它,结果只有自己死。”)

改革者或对文字的源流以及书法史了解未深,以至讹误至今。教育者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于笔顺问题只能依据《笔顺规范》教学,并强调正确笔顺只有一个(从书法角度个别字在不同书家=眼中笔顺也不尽一致,比如“成”字。),对被教育者误导甚深。(笔者在教学过程当中深有体会),以其昏昏,如何能使人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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