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晚上加班,8:30后下班走在公司的路上,被公司的叉车撞了,导致小腿及脚非常疼而且肿的厉害,一直担心腿不能走了或除了其他故障;公司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在处理中,只能报销医药费及车费,其他的费用不能报,包括: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这类费用该如何向公司讨回?难道在公司受伤,就只能自己受罪吗?还要自己承担受伤的其他费用??有这个道理吗???!!如果要求这样的主张,该如何处理?若公司不给这样的费用,个人该如何找到资源处理这件事情??毕竟公司是强势群体,个人可能无法抗衡??请各位知悉有经验的指点。多谢!
另:有打电话给公司的工会,他们说工伤保险没有这项,不能报,其他相关费用只能找肇事者,难道这样的事情工会不管吗?那么,公司的工会具体要负责什么事情??难道拿员工的钱替公司的股东办事吗???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