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程序

如题所述

1、买实行为要合法,这是取得产权证的前提。对干新上市的商品房来说,交易应签订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标准契约,买房要认准所购住房(项目)有无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出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对于有些商品房和二手房,居民一定要购实产权清晰,无争议房压,否则会在办证时遇到很多麻烦。
2、进行房屋交易之后,买卖双方要在自交易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市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3、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亲自到场,代为办理的人要出具当事人有效的委托书,如果不能出具有效的委托书,任何代办人员都会遭到交易部门的拒绝,即受它当事人的亲属也不能例外。
卖买双方要委托他人代办过户手续,应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填写统一印制的委托书;也可以大理公证委托。
4、办理完了过户手续,购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屋产权证。买卖技幢房屋的只须买方到场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幢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卖方也应到场,另行办理房屋产权的要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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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核;经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批准,登记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申请人到房地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屋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