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1月24日和广州某 肯德基 签约全职工的(服务员),我想12月25号就走 ,但又怕干了不到一个月就走人 ,扣我工资什么的,,所以我想25号请假 ,请14天 ,(工资是下个月的6号也就是1月6号发的),等我领到了工资 ,然后打电话和他说 家里有事 ,不回去上班了,请问这样 行吗。有什么很严重的后果吗 。例如 什么纠纷什么的???请高手回答。不懂的 不要乱回答了 谢谢!!!!!!!!!!!!
别说什么道德问题之类的, 我干的这1个月 老员工欺负新员工 ,每天工作9个小时以上 ,3个星期没有安排我休息 ,我对他们一点感情也没有 ,我就怕他们扣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