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邮寄物品中,海关对于化妆品规定的自用、合理数量是多少

如题所述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的拟留在境内的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自用物品,海关免税放行。

如果超出限额,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三条,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以上述以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四条,申报手续应由旅客本人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应由本人在申报单证上签字。接受委托办理申报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五条,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六条,经海关办理手续并签章交由旅客收执的申报单副本或专用申报单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海关监管时限内,旅客应妥善保存,并在申请提取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或购买征、免税外汇商品或办理其它有关手续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七条,在海关监管场所,海关在通道内设置专用申报台供旅客办理有关进出境物品的申报手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八条,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 50 克 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6)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参考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 大连海关查获网店代购化妆品200多件

参考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 第55号总署令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海关总署官网 -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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