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年退休金计发基数

如题所述

福建省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38元/月。
该基数不仅适用企业退休人员,也适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算。
和2021年福建省养老金计发基数6933元/月相比,基数增加305元,增幅4.4%。
这样的增幅比2022年全国养老金调整幅度4%略微高一些。
确定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核算企业退休人员的重要参数,各省市每年公布一次,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适用2022年新增加的企业退休人员。
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平均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对于参保人员很重要,也是社保部门收取社保费用的依据。
各省市每年都会公布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依据,并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下限标准是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上限标准是该社平工资的300%。
福建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54元/月,由此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992元/月,上限为19962元/月。
因缴费基数变化,需要对参保人员,尤其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进行结算,预计有部分人员需要补缴2022年的社保费用。
公布2022年个人养老金账户记账利率
社保法法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存款定期利率。
在2016年之前,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记账利率由各地自行确定,有高有低,有的省份很高,有的的省份很低。
2016年开始,人社部开始统一确定个人养老金的账户的记账利率,各省市不再公布当地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
从2016年到2021年,共计6年,各年的记账利率分别为8.31%、7.12%、8.29%、7.61%、6.04%、6.69%。
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238元/月。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2022年实际缴费指数计算对应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水平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54元/月。
三、202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19962元/月执行。
2022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19962元/月执行、下限按3992元/月执行。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参保单位根据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2022年度保费进行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在申报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后,不再办理缴费基数下调业务。
四、社保业务信息系统按人社厅发〔2022〕34号文件调整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前,已结转个人账户的2022年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职死亡人员、退休死亡人员,其个人账户利息按记账利率6.12%重新计算。
五、请各地及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重算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待遇补发到位;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重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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