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至关重要。以下是涉及扣分的多项行为:
违法停车:一次记9分。
占用应急车道:罚款200元,记6分。
车辆故障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罚款200元,记3分。
超员驾驶(超过核定人数20%-50%):记3分。
超速行驶(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超速20%-50%):记3分。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
违规超车、让行:记3分。
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记3分。
驾驶时使用手机:妨碍安全驾驶,记3分。
不遵守人行横道规定:记3分。
不避让校车:记3分。
违规载货或载客:记3分。
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记3分。
车辆故障停车未设置警示:重复记3分。
车辆未经安全检验上路:记3分。
校车检查不合规或驾驶存在安全隐患:记3分。
连续驾驶超时未休息:记3分(载货汽车)。
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最低限速:记9分。
以上行为均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进行处罚。务必确保行车安全,遵守各项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扣分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