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回娘家住了1年多夫家是否要出生活费?

因为我妻子是个有精神病患者是她们娘家人自己叫她回去的目前也没有小孩娘家也没有哥嫂只有一个妺妹尚未婚配在这种情况下娘家人能向我要生活费费用吗?

需要。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应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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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1
如你所述,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你与你的妻子婚姻关系合法有效,那么你就有义务承担扶养义务。
第2个回答  2020-07-11
这个情况应该给点。
精神病是需要人照顾的,虽然是他娘家,但毕竟是出嫁了,而你又不是没有收入,考虑给钱吧。
第3个回答  2020-07-10
如果他向你要生活费,你就给他吧,你毕竟是她是你老婆,你在娘家长期这么过的话,你应该养活她的的确,你应该给她生活费的,这是没问题的。不太要给生活费,还得要给照顾的费用,因为他是精神病嘛。
第4个回答  2020-07-11
其实回娘家住了一年多,出家师傅要出生活费。可以出也可以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