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我保护案例

如题所述

近期,未成年人受到教师侵害的问题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无德教师”以及“禽兽教师”也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随着被曝光的此方面案件的增多,也暴露出学校、家长的法

制观念以及未成年人在校时对其进行保护意识的淡漠。日前记者采访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主任佟丽华律师,请他对性侵害、体罚以及经济利益侵害三种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比较常见的侵害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类型一:性侵害

案例一: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间,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学49岁的教师陈有海利用担任三、四、五年级数学课、社会课老师的身份,以辅导功课、改错题为名,对19名不满14岁的女生多次进行奸淫。2003年12月18日,陈有海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二:2003年12月1日下午,朝阳区某小学一名35岁的未婚男教师竟趁着酒劲,在课堂上利用帮学生调试电脑的机会,对13名女生进行了猥亵。她们中最小的9岁,最大的只有11岁。日前,这名无德教师刘某已被朝阳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律师分析:佟律师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在农村和小城镇的初中、小学之中的女学生身上比较多发,往往具有持续时间长、受害人数多的特点。他说,因为低龄的女孩子害怕老师的权威,并且不懂所受伤害的性质和后果是什么,同样不懂得保存受侵害的证据,所以针对女童的性侵害往往很难暴露出来。与此同时,受害者在受到侵害之后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疾病。侵害行为给孩子以及家庭带来的屈辱和报案后反复讯问的过程中带来的伤害,往往是学生和家长不敢或不愿意报案的直接原因。

类型二:体罚

案例一:据《重庆晨报》报道,2004年3月19日上午,重庆曲周县侯村镇东高固小学教师刘丽娜在给该小学五年级一班上课时,体罚学生,并强迫她所教班级的42名学生伸出手来,然后在每个学生的掌心用削铅笔刀划伤出血。目前,刘已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该校校长已被撤职。

案例二:自2001年9月开始,某体校教练蔡某多次以训练为由,用拳脚、滑水板、拖鞋对其年仅14岁的队员张某进行责打。蔡教练发火时经常扇张某耳光,先后扇了他20多个耳光。同年12月,医院查实张某颈椎第二关节右移,开始住院治疗,张某的伤情与被蔡某体罚有因果关系。张某家长遂将蔡某告上法庭。2003年11月18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近两万元。律师分析:佟律师说,与性侵害类似,体罚学生的情况也是在农村和小城镇的中小学中比较常见,但这种侵害就没有性别之分了。通常受到这种侵害的学生有可能是比较调皮的学生,也有可能是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学生。严重体罚有可能对学生的身体产生终身的影响,对学生的精神也有相当大的负面作用。很多时候,家长并不重视孩子受到的轻微体罚,很多孩子也怕家长责备自己在学校犯错而不敢把受到的侵害向家长反映。往往等到有了无法掩盖的严重后果,家长才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策:佟律师将性侵害和体罚都归于身体侵害。他说,对于未成年人身体侵害的最核心的根源就是教师“以强凌弱”的心理。在初中和小学之中,老师和学生相比是足够强大的,再加上学校管理不严,身体侵害就比较多发了。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观念还并未被部分老师、学生和家长所接受,这也导致了教师欺负弱小的现象产生。

参考资料:http://health.sohu.com/2004/05/17/75/article220147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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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9
  ★独自在家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房门,防止盗贼潜入。

  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打报警电话。

  ★学习预防家庭火灾的常识,掌握电线电器起火、油锅起火、液化气起火等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家里发生火灾时,如果有浓烟,应尽可能俯身或爬行出门,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鼻、口,开门时用衣物或毛巾将手包住,以免烧热的门把烫手。

  ★睡觉前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炭火是否熄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如果发现房间里有很浓的燃气味,先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然后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

  ★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结伴而行,并告诉父母目的地、回家时间和出行同伴。

  不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无牌证车辆,不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

  学生假期返乡时,不要带大量现金,人多拥挤时,不要只顾抢购车票而忽视财物安全。

  ★不受坏人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以免上当受骗。

  ★未成年人遇到抢劫等侵害时,要依靠智慧,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应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在假期暴饮暴食。

  注意食品卫生,尽量在正规市场、超市购买食品,留意卫生、工商等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提示,不食用没有安全保障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成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按说明燃放,注意自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

  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场所去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尽量选购火药量较小的玩具烟花,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

  ★冬季滑雪、滑冰时,应选择有专人维护的正规场地,不要滑野冰。

  不要在滑雪、滑冰时追逐打闹,身上不要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器,以免摔倒硌伤自己。

  ★不要到河流、湖泊、水库、沟渠等水边玩耍,以防溺水。

  ★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

  遭遇拥挤的人流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或顺着人流走,不要试图超过别人,更不能逆行,如果鞋子被踩掉,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以免被人流挤倒。

  被人流挤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室、录像厅和网吧。

  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话题,慎重会见网友。

  ★不赌博,不吸食毒品,不看不健康的出版物;未成年人不吸烟,不饮酒。

  ★正确对待生活中的困境,可以通过诉说、交流等方式来疏缓生活中的不适感。

  与家人闹矛盾,不要离家出走,避免给坏人可乘之机。

  正视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不要紧张、害怕、回避,可以和家长、老师、朋友沟通交流或向专业机构咨询。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

  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具体地点或明显建筑物等。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

  ★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积极参加青少年自护教育,掌握自我保护的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祝青少年朋友们健康、平安、快乐!参考资料: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中央综治办督导室、公安部宣传局联合发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