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同学骗到了香港“DCHL亮碧思”搞直销,接受了三天洗脑后,因为我同学拿了我的签证,我在非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亮碧思的“伯爵”入会申请,一个上上线(公爵)说借我6万多元帮我办理入会,我还签了她亲笔写的借条(6万多元),借条上有我同学和同学的上线签了担保人。(我还签有十多份合同纸,由于回大陆的车就要到点了,所以我没看就全签了,他们还拿我的签证去复印,最后他们把借条、合同书连同签证复印件全部拿走了,什么也没给我,我问他们就说是要申请等公司审批后才行。)
回到内地后,我跟我同学说我不干了,因为我觉得那是骗人的,要求他跟他的上线要回我的借条,但他却说那上线已经交钱了,退借条是不可能的,还说叫我借二三万块钱先做着吧!
我知道现在踩进了陷井,回到大陆的第二天我就到了派出所报案咨询,警察和我说他对香港那边的法律也不太了解,但那直销肯定是骗人的,叫我先不用理,等到如果有人拿借条向我讨债的时侯就马上报案,还叫我以后进出小心一点,以防直销集团的人找我报复。
我虽然决心退出不再和他们接触了,但我还是很担心我当时签了的那份借条,就好像在自己身上埋了一个定时炸弹一样,不知道在哪天会爆炸,我怕到时侯他们会换着什么方式来跟我讨那借条上的6万多块钱。
我现在很担心、很无助、也很迷茫,在工作上经常神不守舍,实在没办法用心去投入;请求各位对香港“DCHL亮碧思”了解而且懂法律的人仕,帮我指点迷津,让我走出这个法律的盲区;跪谢了!
问题就是我没有任何证明,所以警察也表示爱莫能助!
没用的,DCHL直销在香港是合法的,而且我即使去报案也完全没有证据立不了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