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
“之”字词性多样,用于虚词就不只一种词性,而且还有作实词的用法。
(一) 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作宾语,代人、代事和代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他”、“她”、“它”。例如:
《师说》:人非生而知之者(指知道的事) 爱其子,择师而教之(指代受教的孩子,他)
《寡人之于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指在校学生,他们)
2.“之”有时作为指示代词,例如:
《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这些) 郯子之徒(这些)
“之”作为指示代词,作主语:《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这)
(二) 助词。
分三种情况:一种作结构助词,译为“的”;一种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它们起着把主谓结构变成偏正结构的作用,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一种起补足音节作用,音节助词。
1. 结构助词,译为“的”,例如:
《师说》:古之学者必有师 《寡人之于国也》:申之以孝悌之义
2.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例如:
《师说》: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师道之不复可知矣
《寡人之于国也》:王知如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变主谓为偏正结构)
3.音节助词, 在动词、形容词或表示时间的词后,凑足音节,无意义
《师说》:六艺经传,皆通习之
《项脊轩志》:(1)顷之,持一象笏至(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另外,“之”有时作助词,作为宾语前置或定语前置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 蚓无爪牙之利
(三) 动词。
“到……去”。去往、到。例如: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阿房宫赋》:杳不知其所之也
《逍遥游》: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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