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开公司,股份合同的问题

我以前广告公司的总监,现在自己和别人一起开广告公司了。他让我跟他一起干,不需要我投资,给我股份。所以我想请大家帮我起草一份合同协议。还有就是,一,像我这样的情况,最多能分到多少的股份?二,如果到时候签订合同,是我跟总监两个签字就行,还是要他合伙人也来签?

  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和达到共同经济目的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根据该条法律规定,成立合伙必须有合伙协议,而且一般应当是书面形式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0条指出:“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 入伙、 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 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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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2
一、分股份多少没有规定,看他们的意见。
二、所有股东都同意才行,而且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投资人和投资比例才行。追问

那如果说,总监是以个人的名义说给我股份,然后到时候从他那50%的股份中,在抽其中的一部分股份给我,那么是否还是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和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投资人和投资比例才行?
假如可行,我和他签订的协议是否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追答

你和他签订的协议只在你和他之间有效。是他愿意把他的股份和你共享,与公司其他股东没有根本关系,但是如果要明确到你的名下,则必须经股东会同意,而且必须通过工商部门进行变更股东。

追问

说道底,其实我现在就想最大限度保证到自己以后的利益。所以我想请教你在这些方面我该注意什么?我是才毕业出来的大学生,在社会经验这方面可以说什么都不懂,所以我不想浪费人生里宝贵的几年青春,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你能留下QQ请教一下吗?

追答

我的QQ155931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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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5-13
这种问题很麻烦,一般给你的干股也就10%-30%之间,应该不会给你太多,少的话你也没必要跟他干,如果他这公司已经注册并且还有其他合伙人那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出书面文件才行,签订合同肯定是出了全体股东和公司执行董事签字,如果是独资那就好办了,告诉你哥最简单的方法去工商局办添加股东的手续,他那合同全都有,并且告诉你怎么办,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