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现在员工婚假和产假有多少天,公司只给员工婚假3天、产假98天合法吗?说是按劳动法执行的?

如题所述

重庆市用人单位只给职工婚假3天,产假98天违法。

在重庆市,女职工结婚并生育的,只给3天婚假,98天产假,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但是,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应为15天;产假应在劳动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增加30天。女职工可以向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投诉,由计生委予以处罚。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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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4
贵司的说法不合法。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婚假15天;
2、产假至少128天: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男方护理假15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04
范受控河 vkzhuni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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