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一定备受关注,写好每月的思想汇报不可马虎,检察院一旦发现思想汇报内容重复或者写的乱七八糟。便失去自由。
中卫一男子不服社区矫正监管 被撤销监外执行、判刑8个月
2020年3月24日,沙坡头区司法局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移交至中卫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此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间在沙坡头区司法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张某某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我局给予三次书面警告后,又于2020年3月7日,未按要求上交思想汇报,内容重复单一,摘抄于网络。鉴于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在收到三次书面警告后仍不改正,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我局于3月9日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社区矫正人员张某某缓刑建议。3月20日,原判法院撤销了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原判刑罚,裁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疫情时期,收监执行程序尤为严谨,被收监人须做核酸检测等,一些体检手续合格后方可收监,沙坡头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协同滨河派出所民警不辞辛苦,经过12小时“三线两地”上下联动,最终安全的将张某某移送中卫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特殊时期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是规避自身责任的时候,此次收监执行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正管理的警钟。
作为一名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你,这个思想汇报不是网络随便找两篇文章就能应付了事。这是以身试法。多少人因为践踏法律而被收入监狱。给你找一条案例:
男子因交通肇事被判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无视法律规定,最终被法院撤销缓刑判决。记者今日从蔡甸区检察院获悉,男子代某因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近日被收监执行。
2018年底,男子代某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武汉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缓刑期间,代某需要按期到辖区司法所报到,上交心得体会以及思想汇报,并参加相应的社区劳动。
但代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思想汇报摘抄于网络,重复单一,在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处分、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
蔡甸区检察院依法审查监督时认为,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应当对其收监执行,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派员出席听证会并发表检察意见。
最终,蔡甸区法院裁定撤销对代某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年5月,蔡甸区司法局配合公安机关将潜逃多日的代某抓获归案。
近日,蔡甸区检察院派员对交付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代某被宣告收监,经过疫情检查后被送至监狱收监执行。
蔡甸区检察院表示,该案的办理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震慑作用,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今后将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更好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