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签订《辛丑条约》时由八国变成了十一国

如题所述

1900年,由于义和团运动的愈演愈烈,已成燎原之势。可是当时作为清政府的掌权人慈禧太后却默许和怂恿义和团的行为,使其在天津、北京围攻使馆,屠杀洋人。
于是由英、法、德、意、日、俄、美、奥匈组成八国联军,以此名由悍然发动侵华战争。当然结果你们也知道,清军惨败,北京陷落,慈禧带着光绪皇帝逃亡到了西安。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到了1901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赔款总额达到了4亿5千万两白银,被后人称为庚子赔款。不过参与签订条约和索赔的共有11个国家,比八国联军侵华多了3个国家,这是咋回事?
这多出来的3个国家分别是西班牙、比利时和荷兰。不是只有八国联军侵华,这3个国家凑什么热闹,还与清政府也签订《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签订
其实本来在最开始的时候是有十一个国家,但是在义和团运动兴起之后,义和团先后烧毁了这三个国家的大使馆,也就是西班牙、荷兰和比利时。所以这三个国家也就没算在里面,说白了,就起来这三个国家虽然没派兵参加侵华战争,但是在战争中受到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另外当初是因为慈禧太后同时对十一国宣战了,而其中八个国家派军打过来了。你对外宣战,却打败了,甚至首都都丢了。你既然是战败国,那11国是战胜国,这3个国家肯定会捞些利益,想分得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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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9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1、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详情为赔偿4.5亿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共计约9.8亿两),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4、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第2个回答  2014-09-25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中,荷兰、西班牙、比利时三国并未正式参战,但三个国家曾被义和团烧毁使馆与教堂,战后,三国以战争对其国家在华人民的安全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和威胁为名,伙同其他八国一起要求中国进行赔偿,赔偿内容主要是赔款,当然比之赔偿总数也是九牛一毛,但一些开商、通航、建医院墓地等条件,根据一体均沾原则,与其他八国一并享有。
第3个回答  2014-09-25
我也是初二
我记得是因为中国人民的反抗,把那几个国家的大使馆(当时叫领事馆)一起给砸了……
因此,辛丑条约时候,他们也有理由要出来分一杯羹!找机会借机瓜分中国呗~
第4个回答  2020-10-21

明明是八国联军侵华,为何签订辛丑条约时,却要向11个国家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