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还好用吗?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四大技术标准,其中要求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这个规定现在还在实行吗?在丁字路口我们的机动车直行,电动车右拐,速度快,车上两个大人一个小孩,这样是谁的责任,应该怎样赔付?

第一,《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生产技术标准,也就是说,在进行电动自行车设计生产时的技术上要求的标准,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执行的,如果设计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时该车时速超过20公里,则构成生产者违反规定。
  第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遵守的行驶标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如果超过该项规定,则构成自行车驾驶人违法,应当承担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两项规定针对的主体不同,规范的领域也不同,规范的行为也不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由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起草、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1999年5月28日发布,同年的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
第2个回答  2011-05-04
可以用的
第3个回答  2020-11-02
现在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第4个回答  2011-05-04
看谁违章谁撞谁追问

他违规。又超载又超速的。我们是正常直行,不过丁字路口有个大泥堆,我们都看不到对方。

追答

国内是这样的,本来你是遵守交通规则的话基本没什么责任,但是你撞上他可能还是要负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