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作者:荀书锐 时间:2012-02-10问:婚前夫妻一方购买了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决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在加名过程中婚前购房的一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在夫妻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答:根据本离婚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夫妻一方婚后将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字时,如果能做好以下工作,可以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明晰产权。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婚前出资购买婚房的,建议在房产证上列明夫妻一方和其父母。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夫妻双方的房屋涉及第三人的(未成年子女除外),应该另案解决。这样即使在房产证中加上了配偶的名字,一则降低了配偶一方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二则在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增加了配偶要求取得自己名下房产份额的成本。二、明确约定。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时,往往是因为双方感情尚好,出于感情和面子等心理。这种情况下,婚前购房的夫妻一方一可以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房产证上权利人的份额,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可以根据房产证上关于房屋产权比例的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二可以和配偶签订婚内财产归属约定,约定双方在其婚前购买房屋中产权比例,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约定对于夫妻双方具有内部的效力。三、保留记录。很多时候当事人碍于面子,往往不会在房屋的产权登记中约定产权的比例或签订专门的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想避免在发生离婚纠纷时遭受过多的损失,就应该在购买房屋时保留以下记录:1. 房屋买卖合同;2. 支付购房款记录:在支付卖房人房款时从自己或父母的银行账户中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当事人做好以上工作,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交上述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可以据此对于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予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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