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我家三口,父亲是居民户口,母亲和我都是非农户口,大概在97,98年在邻县买了一个农民伯伯的房子,(不是一个县的,但是是同一个市的)2间(40平米),现在房子不行了,我家想翻盖一下,我忽然想起来,房产证没过户,还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那农民伯伯在前几年的时候出车祸去世了,现在的邻居是这农民伯伯的侄女李阿姨,当时是李阿姨和她丈夫给买房的私人协议上担保的,我们两家处的还可以,邻居李阿姨不是我家原房主的哥哥的亲女儿,(您能看的明白吧?)李阿姨其实应该姓白,她亲生的亲戚那边有一个堂哥是乡土地办的,村长我们也都熟悉,人非常好,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我花点钱能不能把·房产证·改到我家人的名下?关键是在于,原来的房主伯伯已经去世了,我怕他儿子翻脸要回房子,因为当时的价钱不高,也就1万块钱,现在价钱比较高,虽然说现在的关系处的不错,但是谁知道呢?我是先翻盖房子,等他要房子陪我钱呢?,还是先办那个房产证过户和翻盖申请呢?大家帮我看看我提的问题和形势
他儿子没有那意思,我是怕有这意思!有房产证,是在这伯伯名下,没有土地使用证(可能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很可能在村委会)我的意思是土地办的大领导能不能直接给我办手续?前提是咱出钱!乡长好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