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车在过年时候出了事故。两车相撞,对方司机和乘客骨折。我和朋友受了轻伤。我的汽车是马自达6对方是个面包车。我的车是全险,而对方车连交强险都没有。事故发生后,我的车经过市物价局作价修车费用10.8万,物价局建议报废。对方骨折住院花费大概9万元,骨折部位没有关节。应该定不了残,事故责任出来后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可是对方好像没有想给钱的意思,就说没钱。
请问1我有什么办法得到赔偿?
2保险公司不承认车报废需要打官司才能报废是么?
3是否可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代位理赔全部损失?
4现在有人收车连带保险(事故只处理到事故报告出来),之后的事情全权由他负责(由于我车全险对方主要责任还没有保险所以基本只剩下要钱的事情)这样可行么?这样买卖好像由于事故未处理完不能过户,只能全部完事儿后才能过户。这样卖的话写协议把车卖给他,之后的事情不管有什么都与我无关,由他负责,这样可行么?签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非常谢谢大家了~出了事没办法~好多问题不懂。拜托了~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