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上公务员后,教育局不放档案,我不清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影响审批录用?

大家好,我是一名四川省在职在编的教师,侥幸考上了公务员,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告里面没有要求征得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我的人事关系在教育局,现在教育局不放档案,我不清楚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影响审批录用?
新招录单位已经把商调函发下来了,但是教育局长不买账

影响的,在公务员报名的条件里就已经写明了要不是属于国家编制的人才能报考公务员,否则会停止录用。你明年继续考呗。要不就是想办法让人事局放你档案,要不然你公务员是做不了的。追问

我们这里没有要求“要不是属于国家编制的人才能报考公务员”这个要求。

追答

你是不是报名的时候没有看报名条件呢?这个貌似是全国的规定哦。因为公务员,事业单位都是属于国家编制,说白了就是都为国家的政府工作的,一个是为政府做教育一个是为政府做管理。只是教师行业的待遇没有公务员好而已。在你进行报名的时候网页上就应该有一个同意协议的,只有同意那个协议你才能进入报名环节的,国考都是这样的哦。我了解的是这样的,因为我记得我报名的时候是有这样一条的。如果我记错了的话,相关法律我是不太懂了,你可以看看行政法,这种问题应该属于行政法中的问题的。

追问

已经解决,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9-30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四川省在职在编的教师,考公务员一般都是需要经过单位领导的同意的,虽然公告里面没有但是自己也要走这个流程。

现在教育局不放档案,要么您就只能放弃公务员,要么就想办法让教育局放档案。如果档案调不走,就会影响公务员的录用手续。

更多公考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