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转岗,劳动法是有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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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内部转岗自然是个人职业发展的一个机会,但是否适合自己,则需要详加评估。职业规划师指出,以招聘专员为例,它与内训岗位在工作内容上的差距很大,核心职能也不一样。
有时看似相近的两个工作,其实核心工作内容完全不同,对个人职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也完全不同,因此,在转岗时,一定要将新岗位的任职要求与自身实际能力做全面的评估。职业规划师提醒职场人,面对内部转岗机会,要认真考虑以下五个最基本的问题:
1)个人在转岗目标岗位上的实际能力如何;
2)转岗目标岗位是否符合个人职业规划;
3)目标岗位是否符合现阶段职业发展需求;
4)对目标岗位是否有强烈的兴趣;
5)个人是否具备快速学习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