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基本上发工资还是挺准时的,后来因为有急事,我需要辞职,就给老板说了,我去上班的时候老板没给我说过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因为事情确实急,就说了,第二天就不能去了,老板说没有提前一个月说,不发工资给我,而且工作一年多,也没签过劳动合同,更不用说买什么保险之类的。。请问,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但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当天辞职,相当于第二天我就不做了,这种情况行吗
追答你可以承担你的责任,这要企业举证。
追问什么叫做企业举证,我的责任应该是什么呢
追答你的责任,就是要企业提出来,因为你没有交接导致他所蒙受的损失,如果他说不清楚或者不合理,那就什么关系也没有,如果他能举证你给他造成比如1万元损失,而你工资只有2000元,那他一方面付你工资2000元,一方面你要给他赔偿1万元。这些可以仲裁去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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